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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为律师咨询;如何认定入户抢劫

文章出处:本站 人气:8962 发表时间:2021-09-07 17:15:06
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:()入户抢劫的;()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;()抢劫金融机构的;()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的;()抢劫致人重伤、死亡的;()冒充军警抢劫的;()持枪抢劫的;()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、救灾、救济物资的。

根据20001117日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1条规定,入户抢劫,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,包括封闭的院落、牧民的帐篷、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、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。对于入户盗窃,因被发现而当场适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,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。

认定入户抢劫时,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;

一是的范围。这里指的是住所,它的特点是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,前者是功能特征,后者是场所特征。集体宿舍、旅店宾馆、临时搭建工棚等一般不属于,但在特殊情况下,如果确有上述两个特点,也可认定为

二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。以犯抢劫罪为目的而进入他人住所。抢劫案虽然发生在户内,但行为人并不是为了实施抢劫等犯罪目的,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抢劫,不属于入户抢劫

三是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。入户实施盗窃被发现,行为人为隐藏赃物,抵制逮捕或者破坏罪证,当场使用暴力威胁的,暴力或者暴力威胁行为发生在户内的,可以认定为入户强盗的户内发生的,不能认定为入户强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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